山东省滨州医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适应医学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根据山东省学位学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举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鼓励优秀在职人员结合本职工作继续深造。
一、报名资格 在申请进修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已获得学士学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招生学法 我校常年接受报名 学员报名后,须经我校和教学点统一考核同意方能准许入学,具体开班和授课时间由研究生处和教学点协商后确定。三、进修要求 1.进修班学员应修完所申请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课程成绩自开班起五年内有效,超过有效期者,其所学课程不予认可,需重修全部课程。 2.进修学员必须遵守滨州医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进修规定,违章者取消进修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3.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两门全国统考课程通过应在七年时间内完成。
四、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内科学(心血管病学、血液病学、呼吸系病学、消化系病学、内分泌与代谢病学、肾脏病学、传染病学、神经内科学、肿瘤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麻醉学、普通外科学、骨外科学、泌尿外科学、心胸血管外科学、神经外科学、整形外科学、烧伤外科学、头颈外科学)、眼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口腔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五、申请硕士学位 (1)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 (2)取得“滨州医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并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者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 滨州同城网看到的,谢谢!